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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6-02-14 16:06:21

标题: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6年

各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2026年2月7日,山东招远蚕庄金矿发生盲竖井钢丝绳断裂坠罐事故,造成7人遇难,且涉嫌瞒报,性质极其恶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安全责任
提升运输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深刻认识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设备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二、迅速开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即日起,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迅速组织对竖井、斜井提升设备(含钢丝绳、提升电机、保护装置等)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设计、无矿安标志、国家明令淘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不合格、日常维护缺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一律停止使用或停止作业。企业自查原则上在春节前完成。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排查,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各州(市)应急管理局应于3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三、完善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地下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配齐过卷保护、过速保护、限速保护、制动系统、防坠器、阻车器、信号闭锁等安全装置。对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一律停运整改,整改完成后须经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强化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
矿山企业要设立专人负责提升运输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升降人员前的空车试运行、速度控制、人员物料分开运输等规定。要加强钢丝绳、防坠器、罐笼、斜井人车等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测检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断绳保险器等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附件: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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